南京合同律师
15195996625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合同履行
文章列表

投标签订合同后履行中可以变更吗 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未付款的如何确认收入

2022年4月15日  南京合同律师   http://www.lphtjflaw.cn/

  曹芳律师,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裕和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投标签订合同后履行中可以变更吗

在投标签订合同后在履行中发现问题后,想要变更相应的条款可以吗变更后的合同还有效力吗投标签订合同变更有什么法律依据吗很多人对此产生疑问,下面为大家介绍一下投标签订合同后履行中可以变更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投标签订合同后履行中可以变更吗

1、中标合同签订主体变更

中标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已签订了合同,合同已开始履行,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要变更合同主体,也就是合同主体变为甲和丙,甲是同意的,也就是说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

根据合同法,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可以概括转让的,也就是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要经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是由于此合同是经招投标程序确定,也就是合同乙方是经此程序选定,如果合同在履行的过程中变更主体,新的合同主体并没有经过招投标程序,有规避招投标之嫌。并且,这样是否有违招投标程序的初衷。

2、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变更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合同变更,《招标投标法》禁止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应当从合同法并结合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界定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含义,区别实质性内容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

在中标合同约定范围内因设计变更、自然条件、工程量、签证与索赔等因素依据中标合同约定对标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进行变更,未损害其他未中标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均属非实质性变更。情势变更下应允许对合同实质性条款进行变更。非强制招标项目一旦自愿采用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也不得进行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变更。

二、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

第三十条 承诺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标的;

数量;

质量;

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违约;

解决争议的方法。

根据《合同法》第30条规定,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即原要约人和原受要约人身份对调,产生了一个新要约。

阅读了对投标签订合同后履行中可以变更吗这一问题的解答,我们知道合同的主体是可以变更的,但是一定要征得对方的同意,且要协商一致。但是对于合同中标后实质性内容则是不允许变更的,希望以上的回答对大家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未付款的如何确认收入

对于劳动者来说在进行工作之后,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来进行付款。但是到了合同约定的时间也未能进行付款的情况下我们怎么才能确定收入呢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问题,下面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未付款的如何确认收入

劳动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的支付时间,其工资支付时间适用下列原则:

一、按照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支付。

二、集体合同未约定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按其它职工或者单位统一规定的支付时间支付。

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因此,对于劳动者来说需要清楚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没有按照约定来进行付款的时候就要依法进行维护自己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大家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进行处理,才能对自己有帮助。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 南京合同律师  Tags: 投标签订合同后履行中可以变更吗,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未付款的如何确认收入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会感兴趣
  • 1.劳动合同履行地争议怎么办 延迟履行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 2.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是怎样的 合同无法履行违约责任怎么承担?
  • 3.合同履行监督管理办法 债务人危害债权 债权人可撤销合同
  • 4.投标签订合同后履行中可以变更吗 劳动合同约定时间未付款的如何确认收入
  • 5.合同可以采取的履行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履行能力是什么意思?